安徽省工商管理各部门电话及受理事项
2012-02-29    397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工商管理各部门电话及受理事项: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tel:0551-4675299
政治部 承办机关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tel:0551-4675066
财务装备处 拟订机关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tel:0551-4675099
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
tel:0551-4675026
公平交易局
(直销监督管理局)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tel:0551-4675028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tel:0551-4675266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tel:0551-4675120
市场规范管理处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及经纪活动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tel:0551-4675038
合同监督管理处 拟订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有关工作。
tel:0551-4675048
企业监督管理处 拟订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
tel:0551-4675036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tel:0551-4675098
外资企业注册处 拟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tel:0551-4664169
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tel:0551-4675195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tel:0551-4675278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
tel:0551-4675095
企业注册局 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tel:0551-4675087
商标管理局 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保护有关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tel:0551-4675107
江南产业集中区直属分局
 
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承担产业集中区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和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承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北产业集中区直属分局
 
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承担产业集中区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和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承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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