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家电下乡政策今年年底结束 1-7月政策产品销售额1172亿元
2012-08-09    155    中国家电网

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和落实家电下乡政策,1-7月,中央财政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10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9.2%。

数据显示,1-7月,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387万件、销售额117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口径增长7.2%、17.3%。

关于家电下乡政策相关说明,今年部分城市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指出, 一、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2月1日到2012年11月30日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二、吉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海南、江西、广东、深圳、云南、贵州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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