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家电下乡补贴 德安卖场老板被判入狱
2012-08-28    246    九江新闻网
       为了攫取非法利益,竟将黑手伸向国家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近日,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张某某在德安县城经营一家家电卖场,2009年被德安县商业管理办公室指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德安县财政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授权张某某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办法,办理信息录入、补贴资金审核、补贴资金代办申领及垫付工作。张某某并不是想着如何落实家电下乡优惠政策造福于民,而是动起了套用家电下乡补贴的歪脑筋。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内,张某某将家电下乡中标产品以与出售给农民的相同价格卖给非农户,留下产品标示卡,然后采取复印店内农村客户的户籍资料,伪造农户在《家电下乡补贴代办申领委托书》上签名等手段,虚构农民购买家电的事实,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后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共骗取补贴资金1.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事实骗取国有资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发后退回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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