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补贴加大监管力度 促进实施效果最大化
2012-10-18    124    北京晚报
 财政部等三部门10月16日发布通知,明确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财政补贴及资金监管等政策措施。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通知称,当前仍存在补贴兑付环节多、现有推广品种难以完全满足消费者需要、监管信息报送不及时、消费者对政策理解不够充分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策实施效果,迫切需要及时调整完善补贴及资金监管等办法。

    通知要求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

    此外,通知强调,要加大对骗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推广资格,并追究企业责任人相关责任。

    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6月份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大类家电的推广工作。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我要加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