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出台 煤气灶最高使用8年
2012-11-12    322    北方网
近日《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细则对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使用寿命进行了明确规定。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专家介绍,家用电器该换就得换。超龄旧电器如继续使用,不仅功能大打折扣,耗电量也会增加,安全性方面也存在隐患。

    据了解,《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规定了家用电器的“退休”年龄,对其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均有详细的规定。生产厂家应对生产的家用电器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起计算。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用电器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在家用电器上所标明的安全使用年限,是以“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并且不应少于主要零部件的“三包”年限。此外,家用电器保质期的限定条件,是在一般家庭的平均使用强度下。

    专家介绍,一般来说,高龄家用电器的耗电量要超过原来耗电量的40%。使用多年的家用电器,内部元件容易发生短路,甚至引发自燃或爆炸等事故。部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为:彩电8至10年,电热水器8年,电冰箱12至16年,电饭煲10年,空调器8至10年,煤气灶8年,洗衣机8年,电吹风4年,个人电脑6年,微波炉10年,电风扇10年,吸尘器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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